110110
发表于 2015-3-1 19:41
应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应留有春节期间可燃放的条款......
yzwjz
发表于 2015-3-2 08:53
希望能很好地设施
蒲公英会飞噢
发表于 2015-3-2 10:04
举双手支持禁放!
观海听潮
发表于 2015-3-2 14:21
春节期间也应该规定集中燃放的时间和地点
晨
发表于 2015-3-2 14:55
支持禁放
刘姥姥
发表于 2015-3-2 15:34
非常支持
739993107
发表于 2015-3-2 16:01
大家一起努力。
739993107
发表于 2015-3-2 16:04
大好事。
刘姥姥
发表于 2015-3-2 16:19
结婚放,生孩子放,过生日放,乔迁新居放......整天放,不胜其扰!早就该管管了!
zcjmgl1978
发表于 2015-3-3 11:09
形式主义
煜焰
发表于 2015-3-3 12:21
春节假期以外,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太好了!对违者怎么处罚?怎么罚款?最好公开,这样能加强警告作用,又能提高执法的钢性,也便于公众监督。还有,对举报者怎么奖励?《通告》没有提到。禁放烟花爆竹就要像这届国家领导反腐,说到做到。否则,《通告》是一纸空文,政府个公信力下降。
随想
发表于 2015-3-3 14:19
支持仪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
qpxx2000
发表于 2015-3-3 15:36
确实要出台具体的奖惩措施。否则怎么处罚、罚轻罚重没有量化没有依据而使政府部门丧失公信力,使被罚者不能心服口服,全是执法者说了算的执法办法过于霸道,而且还要做到公开透明定期公示违法单位及个人(通过论坛电视等媒体)
qpxx2000
发表于 2015-3-3 15:47
我觉得有点别扭,十六应该是通告的具体内容,执行时间应另起一行吧
白铁军
发表于 2015-3-3 16:22
支持!希望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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