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zhuxi30 发表于 2017-7-4 10:25

档案转移?

人社局:您好
      如果在外省上班辞职后,公司未将档案转到人才市场,直接交给本人了,想转到户籍地仪征人才市场,请问好不好办理?如何办理?谢谢

市人社局 发表于 2017-7-7 16:44

你好,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90号)文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受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根据你现在的情况请你与你原工作单位联系,由你原工作单位移交至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凭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调档函办理调档手续。咨询电话:0514-8342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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