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越 发表于 2017-7-7 21:51

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前面打人社局之前答复中留下的电话,回答新农合的起付段说是扬州800、南京1500,和之前帖子回复的不一致嘛。 所以重新详细发帖提问:1、请问因恶性肿瘤办理住院转院手续,转到扬州三级甲等定点医院(如市人医)和南京三级甲等(如省人医),新农保和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起付段分别是多少?
2、另外关于大病统筹起付段是整个治疗过程自付累计到18000,还是每次治疗中自费超过18000的才符合大病统筹?
麻烦看看政策认真仔细作答不要再让我打电话了。



[此帖子已被 仪征12345 在 2017-7-8 19:57:23 编辑过]

仪征医保处 发表于 2017-7-10 11:17

贵网友:
关于第一个问题
   新农合转外住院起付段:扬州市内三甲医院800元,扬州市外三甲医院1500元。新农合恶性肿瘤转外住院分段计算,报销比例为:起付段以上-10000元55%,10000元以上-30000元60%,30000元以上65%;每年实际补偿限额累计不超过100000元。
   职工医保转外住院起付段:1000元。职工医保转外住院分段计算,报销比例为:在职,起付段以上-300000元85%;退休,起付段以上-40000元89.5%,40000元以上-300000元85%。
   (以上费用口径为范围内费用)
关于第二个问题:
    大病保险用于减轻参保患者一个结算年度内,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医疗保障等政策报销后超过一定额度的个人负担。
   合规医疗费用指参保(合)人员住院和参照住院报销的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剔除“范围外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特殊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未收载的非医保药品等医疗费用。
   一个结算年度内,个人负担合规费用累计超过18000元以上的部分,大病保险可按规定比例报销。
[此帖子已被 仪征医保处 在 2017-7-10 11:20:18 编辑过]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医保住院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