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小笑脸 发表于 2017-8-28 22:49

关于残疾(三级)人城镇职工保险问题

事由:1:本人亲属听力三级残疾,有残疾证,目前挂靠某乡镇玩具厂,为福利企业:2:本人亲属目前已有身孕,且决定生育(二孩)。3:本人亲属城镇职工保险目前已全额缴纳近8年时间,中途无间断。4:本人亲属由于家中情况特殊,生完小孩后需要在家带小孩2-3年时间。故本人亲属将有一段时间不会工作,现有像本人亲属的这种残疾城镇职工保险将何去何从问题特向贵联领导垂询?
问题1:从有身孕开始到产假结束这段长时间,其城镇职工保险是否还在,各种报销待遇会不会减少?
问题2:像这种残疾城镇职工保险是政府财政(残联)替残疾人缴纳的,还是挂靠的福利企业缴纳的,还是先福利企业垫交,最后在企业所得税中扣减返还企业?
综上所述,本人亲属疑惑是其为了生小孩带小孩,不去企业上班了,这种类型保险就没有用了,各种报销待遇就会没有了,是否是这样?
请不吝赐教。此致崇高的敬意,谢谢。
顺祝残疾人事业蒸蒸日上。

仪征医保处 发表于 2017-8-29 11:05

贵网友:
   关于问题1,请向市医保处咨询,电话83418692;关于问题2、请向所在单位或市残联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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