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sl123456 发表于 2017-10-10 10:56

关于维修房屋一事

本帖最后由 仪征12345 于 2017-10-10 11:11 编辑

我是马集秦桥村韩庄组村名,叫张录朝。本人和妻子一直于小儿生活,现小二住房困难,我们老夫妻想回户口所在地马集秦桥村韩庄组居住。但应老家房屋老旧(老房有房产证,土地证)面临倒塌已达到危房等级。不能住人,再加本人年事已高,无经历来回往返,今年开春已到马集政府申请房屋维修事宜,政府会办同意维修,但不给下地维修。也派人实地查勘,确实需要下地维修,而马集政府不批复下地维修,政、村之间相互来回推诿,无奈之下,请问领导这个事情我们一个平明百姓到底找谁才能给予解决。谢谢。            

马集镇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17-10-17 11:11

您好:
      经核实,张录朝常年不在老家居住,一直和其儿子张寿龙住在一起,张寿龙是拆迁户,目前在小桃园安置有一套245㎡的别墅,已基本装修完毕,不存在住房困难的问题。张录朝老家主房屋已灭失,现有的两间半厢房与其持有的房产证并不相符,原房产证上记载的房屋已灭失,既房屋权利的客体已不存在,故原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权已不存在。年初在未经任何许可的情况下该户私自异地新建,被城管中队巡查发现并禁止,但当事人仍坚持异地新建,并多次找镇、村协调。如该户重新建房,将不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同时也不符合镇村布局规划,老家房屋应当拆除,建议拆除并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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