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春华与网友在线交流活动现在开始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春华与网友在线交流活动现在开始!欢迎各位网友就刘市长分管的政务服务、项目服务、物价收费、土地利用、财政税收、就业创业等工作跟帖提问。刘春华副市长分管部门:
政府办公室(研究室、督查室、外事办、法制办、金融办、应急办、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办、发改委(服务业局、重大项目办、招投标办)、物价局、统计局、国土局、12345公共服务中心、民宗局、台办、侨办、接待办。
协助分管:财政局(国资办)、人社局、监察局、审计局。
联系:国税局、地税局、人行、银监办、各金融保险机构、总工会、侨联、工商联。 各位网友,上午好,很高兴通过“仪征政府论坛”与大家互动交流!首先,借此机会, 我谨代表市政府,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广大网友和市民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我将与分管部门一起,围绕发展改革、重大项目建设服务、物价收费、金融税务、行政服务、国土管理、就业创业等方面工作,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请大家踊跃参与。对于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一定认真研究,并结合实际,积极采纳。首先,对所有关注和提问的网友表示感谢!下面,开始解答活动公告帖中的留言提问,同时,请尚未提问的网友们及时跟帖发言。
请问刘市长,宁仪扬城际铁路仪征的站点及路线确定了吗,有没有最新具体的进展?修建地铁需要巨资,会不会对仪征的财政造成负面影响,市政府有哪些计划? 请问刘市长,我市对居民大病保障这块有什么具体的扶持政策,尤其是农村低收入家庭得了白血病、尿毒症等大病,政府财政上有没有补贴和救济?党员大走访活动能不能对农村的大病患者进行其他方面的救助?谢谢! 市长好!请问叫我大王 2017-12-1 09:23 曼哈顿小区,部分业主在小区内搭棚子私设灵堂冰棺,还在里面办丧宴,事先没有通知到各业主,出现这样的事情应该怎么解决。后期如果还有类似事情,这灵堂应该统一安放在哪里? 茶蓬村永华公墓在清明节前一个月开始鞭炮声不断,车来车往,堵塞严重,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生活,殡葬法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请问有没有合适的处理方法 仪征政府论坛三大建设板块“翡翠湾没有回家的路”一贴跟帖量达到16页之多,翡翠湾居民现在的出行都是借助附近农村的一条水泥路,两辆车会车都困难。5月底在信访局协调会上,仪征开发区领导承诺国华路东延工程333省道至榕侨翡翠湾北大门段12月底建成。5月底终于开工建设,为了这条路,翡翠湾居民呼吁了5年之久,政府承诺也有5年之久。就在大家沉浸在看到希望的喜悦中时,11月初,机械撤走了,工地停工了。为了翡翠湾1000多户居民的安全出行路,幸福回家路,恳请刘市长过问。 市长先生:有几个问题请教您,一是新建的仪征市综合客运枢纽(新城镇三将村)预留了宁扬城际的站点吗,二是宁扬城际仪征段前期工作开展到哪里了,三是宁扬城际仪征段2018年能开工吗 请问市长,仪征房价去年还在6000多的水平,今年年初一跃7000多,11月玫瑰园开盘9000+,请问仪征市政府对于房价上涨过快是如何进行管控,以及如何响应19大对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政策要求的?非常感谢您的回复! 买房时,怡人售楼顾问一直说暖气正式使用费用在每平20元左右,让我们放心购买。可去年某业主用了29天,费用在1900左右,折后一千四百多。试问开3个月暖气得多少钱!因看中暖气房,并得到了售楼处的口头承诺,才买了怡人城市花园,现在广大业主是有口难言,肯请政府为我们做主,监督相关部门,维护全体业主权益! 市长好 我是怡人的业主,代表一部分业主发帖,诉求如下: 1、请问政府、物价部门对仪征地区小区供暖费计收标准有没有出台相应的细则? 2、请问“仪征怡人热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怡人城市花园的供暖收费标准是否已经在物价部门备案? 3、仪征区域小区供暖的收费情况如下:化纤20元/㎡,奥龙湾20元/㎡,碧荷湾26元/㎡,以上小区供暖周期为4个月;怡人花园收费标准=基础热费+计量热费,且提前预收3年基础费,该形式的计收标准实际使用中费用出奇高,极大损害小区业主的利益,与同地区相比计费极其不合理。 4、目前暖气预收费不按合同执行,供暖合同与售房合同捆绑签订,前期对供暖费用虚假宣传和承诺。 以上4点问题,请政府部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核查,保护老百姓合法权益,感谢! 1、请问政府、物价部门对仪征地区小区供暖费计收标准有没有出台相应的细则?
2、请问“仪征怡人热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怡人城市花园的供暖收费标准是否已经在贵局备案?
3、仪征区域小区供暖的收费情况如下:化纤20元/㎡,奥龙湾20元/㎡,碧荷湾26元/㎡,以上小区供暖周期为4个月;怡人花园收费标准=基础热费+计量热费(详见图片),且提前预收3年基础费,该形式的计收标准实际使用中费用出奇高,极大损害小区业主的利益,与同地区相比计费极其不合理。
以上3点问题,请政府部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核查,希尽快见复,感谢!
刘市长您好,仪征的化工企业越来越多,环境越来越差,化工企业还偷排放,一个曾经适宜人居的小城市变成了化工,去医院看一下,医院全是儿童呼吸道感染的孩子。为什么我们不把城市打造成服务性城市。而是把仪征打造成工业城市。使环境污染严重,我们的下一代怎么办。 医院挂号费太贵了,虽然药品降价了但低价药没有,开得大多是高价药 仪征市政府2005年四月27日陈扬市长签发颁布的《仪征市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16周岁至44周岁,--------从实行基本生活保障的当月起,两年内按月领取生活补助120元到达养老年龄时按月领取养老金140元。”第二十一条规定:“凡是已参加农村其他保障的人员,根据本人自愿可同时享受基本生活保障,不影响原保障应得收益。”前村支书蔡小卫扣压这个文件,侵占全村近千户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不给被征地农民享受政府的关怀是违法的,按照文件第二十七条又规定“侵占。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政府按照文件规定能够依法秉公处理,以纯洁干部队伍。现在国家对被征地农民发放三个补贴,(1、免费享用农村医保2、享受低保补贴3、免费领取养老保险金)而在仪征市却没有得到落实。凡是对老百姓有利益的事,村干部都对农民保密,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村干部都要扣压,为什么村干部可以任意侵占被征地农民的利益? 涉及到几千户被征地农民的利益,请刘副市长过问和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落实市政府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