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ngyi2 发表于 2018-1-30 11:13

关于个体工商户税收的问题

我是一名个体工商户,按国家规定每月有30000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免税额度,但现在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也算在这30000元里?要是算的话,那开专用发票是要交钱的,烦请国税局介绍一下,让我们小老百姓明白

税务局 发表于 2018-2-5 10:21

尊敬的网友“zhengyi2”您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57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若仍有疑问,请电话联系仪征国税局特服96888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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