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glin0823 发表于 2018-2-28 15:56

违章申诉

尊敬的卞方林先生(女士):您所属的苏KW378Z小型汽车2018/02/15 07:10:53在岔镇岗(原333省道与龙岔路交叉口)有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请尽快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仪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业务窗口处理。仪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贵局你好:今天突然收到以上短信,当时我的车在右车道上,而且我还打了右拐弯灯准备右拐弯.前面正好是公交车我就跟着拐弯了,边上停了两个骑电动车的.公交车拐过去了,谁能想到突然有个骑电动车的要直行,而且还是红灯.她就这样闯红灯,把我避到直行,由于车在行驶的时候惯性就往前跑了,而且我停下来了没有直行.

望贵局领导给予撤销,可以调监控录像查看!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发表于 2018-3-5 15:30

你好,经查看录像,您所反映的情况属实,我们将依程序撤销。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8086035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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