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zq4 发表于 2018-3-16 15:24

社保的问题

之前在仪征参保,有医疗保险证和医疗保险卡,后因离职未继续缴纳;之后去扬州工作,扬州公司人资表示缺少材料无法转移社保,故在扬州重新办理了社保,现已离职,也有几个月没有交社保,那么,这两个社保可以合并为一个吗?另外就是是否可以转成个人缴纳社保,把之前未缴纳的补齐?

市社保处 发表于 2018-3-19 17:36

贵网友:
   您好!你需携带在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直接前往市人社局南二楼8号窗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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