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清风 发表于 2018-3-29 09:50

关于规范电动载货三轮车的行驶及使用安全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电动载货三轮车拥有量迅猛增长,它以“摩托车的速度、自行车的制动”游离于机动车监管体系之外,载货电动三轮车游荡于城市大街小巷,近年引起的交通事故例数也是居高不下,导致的损失和伤痛也是无可挽回。
    电动载货三轮车事故处理还存在诸多麻烦,既不用办证,也不用上牌,买回来就可上路,一旦发生事故或肇事逃逸,交警很难查找车辆。即使找到车主,由于车辆不买保险,车主赔偿能力差,事故双方经济纠纷不断,影响社会稳定。
    有的电动载货三轮车安装了8只12伏电瓶,设计时速甚至高达120公里/小时。这些电动三轮车制动性能差,增加了骑电动三轮车者的危险性,而且三轮车在事故发生时,对车辆内的人员是没有防护能力的,众多的超标又缺乏保护设施的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直接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侵害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目前,骑电动三轮者大部分没有参加系统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和考试,不懂道路标志、标线,上路后不知应在哪条道路上行驶,一会儿驶入机动车道,一会儿驶入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自行车、行人等混行。随意掉头、闯红灯、逆向行驶、人货混装等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时常发生。所以建议规范电动三轮车的行驶及使用安全。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发表于 2018-3-30 17:36

你好,感谢您对我市交管问题的关心和建议。目前载物电动三轮车在城区内行驶确实存在,你所反映的诸多情况是当前交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在全国普遍存在,有车辆生产、销售以及日常管理等诸多因素。我们将加大管理力度,特别是对快递车辆、专用运输车辆进行规范管理,对车辆限定最高时速,对驾驶人强化交通管理、法律宣传等,一旦发现此类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从严查处。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电动三轮车的交通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我们将进一步积极落实好措施,持之以恒地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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