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表于 2018-4-18 10:52

答“velicyz”网友关于生育登记的问题

请问计生委领导,现在结婚怀孕,第一胎和第二胎需要办理准生证吗?城区和农村各在哪里办理,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velicyz网友您好!根据《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在双方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均可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根据您的情况,您可以到您所在镇(园区)卫生计生管理站或村(社区)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并免费领取《仪征市生育全程母子保健手册》,凭《手册》可享受相关母婴保健服务。办理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现有子女的身份证件和出生医学证明。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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