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justc 发表于 2018-5-7 15:13

“三书一证一表”

仪征马集拉斐尔庄园开发商已通知收房,但无书面通知也不能提供“三书一证一表”。
希望了解:
这种行为是否违法?是否“三书一证一表”齐全才能交房?
“三书一证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中有哪些是贵部门负责办理的?目前办理的进度(尚未办理、办理中还是已办理)如何?
谢谢!

市住建局 发表于 2018-5-9 09:38

网友“Njustc”:
   您好,您所述的“三书一证一表”中《竣工验收备案表》属于我局负责办理,其中《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竣工验收备案时所需提交的材料之一,《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开发商向房管部门购买后填写提交给购房者的,而《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和《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并没有此项证书。经查证仪征马集拉斐尔庄园开发商截至目前未到我单位来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经了解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工程联合验收。
关于开发商无书面收房通知和不能提供“三书一证一表”问题,建议请按双方购房合同中收房约定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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