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网友“罗大”关于卫生防护距离的问题
答:“罗大”网友:
您好!扬州东晟固废环保处理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设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卫生防护距离是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
请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怎样确定的?我在网上查。卫生防护距离比较模糊,有没有什么计算公式?不可能订个防护距离啊?总要有标准可查啊?
答: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会关注大气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指: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根据项目情况进行技术测算后设定。卫生防护距离是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大气污染物)自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边界,到居住区满足GB3095与TJ36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所需的最小距离。卫生防护距离是根据国家的行业规定,或者根据项目污染源情况进行技术测算后设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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