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6671380 发表于 2018-7-17 08:34

违章申诉

近期收到信息:您的小型汽车苏AM60X2于2018-07-06 00:32在邮政岗(大庆路沿山河路路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的违法行为(记2分)。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
7月5日晚7点左右,仪征开始暴雨倾盆(可查仪征气象局天气情况为:暴雨/大雨),一直延续到7月6日,正是因为暴雨恶劣天气加上又是黑夜,路面导向箭头根本就看不清楚,只能凭借猜测路面导向箭头而导致了本次违章,望领导查证核实,撤销我的违停记录,不胜感激!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发表于 2018-7-20 11:43

网友,您好,该道路除了有地面的导向标线外,道路上方还设置有导向标志。您所反映的问题情况不符合撤销条件,雨天更应该谨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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