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出台城区犬类管理办法建议
仪征市人民政府: 城市内的流浪犬和随意遛狗情况非常普遍,这既影响城市形象破坏城市卫生,更重要给市民带来很大的不安全风险。请政府能够尽快的出台仪征城区犬类管理办法,加强对流浪狗和城市不文明养狗的监管。已经有了《家犬管理条例》了 有管理办法又有什么用,关键是要严格执行! 几乎天天看见狗随地拉屎 狗屎随处见,这帮人和畜牲一样可恶。 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还是有人放,终究是人的素质问题 狂犬育苗都是假的,不知道养狗的人怎么想的,自己也又被咬的时候,20年后都得狂犬病。
应规定城区范围每户限养一条小型犬,禁止养大型犬,每只犬每年交给财政五千元以上管理费,你有钱你就养吧,还要办证,无证的一律捕杀,由警方来执行这些规定!!!!!!
操作
城市不是动物园,也不是马戏团,更不是谁家的畜栏,而是市民共同的家园,她的安宁、洁净、健康、美丽是大家共同的福祉。
城市人口稠密、资源紧张、生态脆弱,坚持人畜分离,以人为本,这是公共安全、环境卫生和疾病预防等基本民生的需要,是基本原则,也是基本常识。
真爱狗,就应该让它们到广阔的农村或保护区、动物园去,在大自然的怀抱中自由自在地尽情撒欢,而不是为了一己之贪念,将之束缚于拥挤的钢筋混凝土森林里,祸害环境、祸害他人、祸害城市。
不顾条件在城市里养狗,这是把个人嗜好凌驾于公众利益之上,以挤占公共空间,挤压公共资源,恶化人居环境,破坏安定团结为代价的极不文明、毫无公德心的陋习,是素质低下的体现。 而所谓的“文明养狗”、“多元化”“爱心”就是一块块完美的遮羞布。
而那些连遮羞布也不好好拿着的,只能说是渣渣中的渣渣了。
禁止城市养大型犬。 宠物是个人的,这是常识。
养什么是个人爱好。狗是个人的,依附于主人,从属于主人。由主人来负责它的日常起居及各项福利。合理的情况下,主人不可能也不应当提供超出个人范围的待遇。也就是:爱护狗狗,主人负责。
当主人过度追求个人爱好的时候,必然要以牺牲公共资源为代价了,此时,各种冠冕堂皇的遮羞布为必须,如“文明”、“爱心”、“人类朋友”。
这充分展示了素质低下人群牺牲公共资源实现个人爱好的自私无耻的卑劣行径及伪善本质。
而这也正是城市狗患的根源和本质。
本帖最后由 haoge 于 2018-7-29 10:35 编辑
有一天晚上在公园,一男子牵的一条大狗拉一刨屎在过道中心,刚好被保安撞到了,保安就喊住他,叫他把狗屎打扫了。对于养狗的人来讲,做这个事是个常识。但意外的是男子掉转头说保安态度太差,自己又没有带工具,不好弄。看看这些养狗的,出来遛狗就不关心随意拉屎,狗拉屎不关己。争执了几分钟后,有一位女士路过说有纸,这时候男子可能认识到自己的不对,非常有礼貌地对着女士连说“谢谢”。然后用纸把狗屎拈走了。
养狗不是不行,但养狗的人,你最起码得要有打扫臭狗屎的意识,你爱自己的狗,也要关爱身边的环境,赢得大家的尊重。 遛狗不捡屎的都是素质不高的 疫苗都是假的,,,
爱狗人士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