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申述
【扬州交警】您的小型汽车苏KR5641于2018-07-30 18:14在扬州市吴庄岗(新202县道与原202县道交叉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记2分)。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扬州交警】情况如下:本人当时行驶在新202县道上,计划由原202县道前往刘集安民苑小区。进入右转车道后,在靠近路口时发现原202县道因道路施工封闭,已无法通行。临时改直行从刘集街道绕行!请明察,并请在旧202县道封闭施工期间将右转车道封闭,避免误违章网友,您好:
经查看录像,当日下午一点左右和四点左右均有车辆在该道口右转通行,并未有相关证据反映当日道路封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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