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ISE 发表于 2018-9-14 14:00

需要调取人民医院2005年分娩资料



       领导你好:

               本人约在2007年时换取二代居民身份证时,跟别人重号。户籍派出所让我修改了身份证后四位数字号码(户籍派出所有发给我修改号码的证明)。2005年本人小孩出生时办理的出生证明上本人身份证号打印的是原先的15位旧的号码。为避免日后使用这本出生证明时不必要麻烦,本人向出生证明颁发部门仪征妇幼保健所申请修改身份证号码。妇幼这边回复有一项材料需要去当时本人分娩所在的人民医院调取当时生育的一些资料:产时记录、手术记录、新生儿记录,出院小结这四样文件。请问:我去贵院调取这四样材料,需要带什么手续和证明?是否可以委托家人办理?盼回复!本人联系电话13817731273。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表于 2018-9-18 12:24

网友“DENISE”: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需要调取人民医院2005年分娩资料”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的规定,患者有权复印病例资料。申请病历复印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病历资料包括上述的产时记录、手术记录、新生儿记录,出院小结这四样文件,如本人来办理,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如家人来办理,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和能够证明双方关系的证明,如户口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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