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himaro1 发表于 2018-9-22 15:34

空置房物业费咨询。

"根据《仪征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仪价字【2011】3号)的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空置六个月以上的物业,业主应事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可按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交纳物业服务费、电梯运行费和公共能耗费。"需要注意的是,业主须向物业公司告知暂时空置并空置6个月以上,物业公司确认该物业空置,才能按规定标准缴纳物业服务费。"
请问是按全年物业费的百分之七十?
还是空置的那几个月物业费百分之七十?


DDGCD 发表于 2018-9-24 21:25

应该是全年,我扬州的房子空置。物业费每年都是总费用的七折

mashimaro1 发表于 2018-10-27 14:23

仪征物价局来个,你自己问物业去。。。哈哈哈哈哈。物业当然是能怎么多收,就怎么来了啊。

哈哈大海 发表于 2018-11-5 14:45

一般为70%

清舞小猪猪 发表于 2018-11-5 16:26

全年百分之七十,没有疑问。

mashimaro1 发表于 2018-12-8 19:18

本帖最后由 mashimaro1 于 2018-12-8 19:19 编辑

清舞小猪猪 发表于 2018-11-5 16:26
全年百分之七十,没有疑问。

我是10个月0用电量。还有2个月有一点点用电量。
东区御景湾物业说这两个月因为产生了用电量,这个两个月要按全额交,十个月没用电量按70%来交。。(我就是偶尔晚上去关窗户开个灯而已)
物业计算之精确,收费技术之高,。让某不甚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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