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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抹不明的笑
发表于 2018-10-16 11:06
违章申诉
【扬州交警】您的小型汽车苏K59J00于2018-10-05 18:43在扬州市金鑫岗(大庆路前进路路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记2分)。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
申诉理由:当时有一辆车在红绿灯处坏了,挡住了直行通道,故才借右道行驶,烦请查看当时监控,撤除此项违章。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发表于 2018-10-17 16:05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查看录像,情况属实,我大队将在你车年检前报扬州交警支队予以撤销,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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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