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视风云 发表于 2018-10-24 12:35

空置商品房物业费问题

我是仪征东方曼哈顿13幢1401业主,2016年12月底收房时已明确告知物业近几年不会入住,根据《仪征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此类情况可以可按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交纳物业服务费、电梯运行费和公共能耗费,但17年荣润物业并未执行此规定,更离谱的是18年继续没有优惠折扣。物业收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定价,请贵局帮助内协调解决。

市物价局 发表于 2018-10-26 15:22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业主应向物业公司提交书面报告,承诺半年以上不会入住,物业公司方可办理相关见面手续,如有其他疑问,请电询8342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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