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
本帖最后由 杨枫鑫 于 2018-10-28 17:58 编辑工地有人摔伤,工地停工,工人要工资,甲方不予理会,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监察大队不予受理,现在该怎么做 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监察大队不予立案侦查 先投诉劳动监察,行政不作为,被动执法,不对辖区内建设用工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纵容违法用工 支持楼主 现在哪家施工单位胆子还这么大,就不怕被停牌? 网友杨枫鑫:
你好,你在论坛中反映的情况答复如下:
一、如发生工伤,应通过我局医疗工伤保险科(电话:83442050)进行工伤认定,根据认定结果索要工伤待遇(工伤期间工资包含在工伤待遇之内;二、如发生工资拖欠,工作期间工资可向仪征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电话83422095),);三、如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向仪征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或举报,监察大队接待窗口全程监控,所受理案件做到及时快捷办理。
截止目前,仪征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未存在对劳动者就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拖欠工资投诉、举报案件发生推脱而不予受理或因此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