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借鉴靖江做法,规范仪征的养狗管理
以下内容来自网络,除了靖江市,其他地区也有相似的管理办法,请仪征市公安局尽快出台本地的养犬管理办法。靖江市关于规范和加强城区养犬管理的通告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养犬管理,优化市民居住环境,维护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狂犬病免疫义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将犬只送至所在地免疫点接种狂犬病疫苗。二、犬只出户必须由有责任能力的成年人牵领,束长度不超过2米的牵引带,采取防止犬只咬伤他人的措施。三、流浪犬、走失犬、无主犬等由靖江市临时犬只留检所进行收容。农业部门对收容犬只进行免疫。 四、饲养的犬只严重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经农委部门认定为狂犬或者疑似狂犬的,依法予以捕杀。 五、饲养犬只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驱使犬只伤害他人。六、居民饲养的犬只不得污染环境,对犬只在道路、小区和其它公共场所排放的粪便,饲养人应当即时清除。七、不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由公安、农委、城管等部门予以处罚。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广大市民有权劝阻或者向行政执法部门举报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养犬行为。举报电话:公安局84818110、城管局84901110 、农业委员会84834365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靖江市公安局 靖江市城市管理局靖江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6月
http://wemedia.ifeng.com/67250107/wemedia.shtml
能不能实施这种政策要看我们大仪征的领导是不是爱狗人士 估计要有人被狗咬过了才能引起重视 大力支持楼主,楼主的建议代表了仪征大多数人的心愿。 “狗患”的根源不在狗,而在人,通俗地讲就是“人患”。之所以很多人反感养狗,在很大程度上和养狗者的不文明行为有关。在以往许多“纠纷”中,大部分冲突都是狗主人的言行不当,以及爱狗人士过分拔高狗的权益所致。(冰点周刊) 政府说一套百姓做一套不得用,反正我要是觉得那条狗威胁到我了都是老鹅头拌老鼠药,效果一直很好。 超级小黄蜂 发表于 2018-11-14 07:57
“狗患”的根源不在狗,而在人,通俗地讲就是“人患”。之所以很多人反感养狗,在很大程度上和养狗者的不文 ...
点赞!;P 老百姓可以建议,政府会酌情采纳。狗患这个词有多夸张了,流浪狗越多,说明这个城市的部分人的责任心越低,很多人养狗是为了一时兴起,养了嫌烦就扔掉了成流浪狗。主要是大型犬、烈性犬的管理,作为狗主人外出时一定要牵好绳子,烈性犬可以带上口套,这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别人的负责。其实楼主说的非常好,但真要是切实落地实施,我想只有某位高层被咬到后才会痛定思痛吧 什么才是宠?是否提供饲料就是宠了?
养鸡养猪起码饲主会自行提供满足鸡、猪日常起居度过有生之年的生活设施:鸡场和猪场。马牛羊更不用说了,广阔的牧场,“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而狗呢?基于我国城市人口密度秒杀西方发达国家、城市民居基本是单元楼(西方独立屋,前花园大草坪)、公共资源相对窘迫的现状,门外就是公摊,狗主家里根本没有(不可能也没打算)提供满足狗的日常起居度过狗生的设施,而专门觊觎公共资源、指望他人慷慨了。
说白了,充斥我国城市的所谓“宠物狗”,其实是专门指望他人来宠的、主人主客观上的“贱 畜”“贱 狗”
武汉出台新规:小区遛狗不戴嘴套最高罚1000元
携犬出户应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两次受罚者将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物业如对违规养犬坐视不管,最高处以3万元罚款。
政府相关部门已开始组织犬类管理专题调研,参照省市规范性条例,出台我市管理办法。 jyj 发表于 2018-11-20 16:15
政府相关部门已开始组织犬类管理专题调研,参照省市规范性条例,出台我市管理办法。
真的出台我市犬类管理办法了还只是第一步。关键要彰显管理办法中的罚则威严。 养狗不可怕,可怕的是养狗的人素质! 东不成西不就 发表于 2018-12-7 15:49
养狗不可怕,可怕的是养狗的人素质!
住在高密度的城市里,却选择饲养以画地图布地雷为习性的牲畜,还提素质太奢侈了吧? 连续剧也在怼爱狗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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