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夏威夷 发表于 2018-11-15 16:36

违章申诉

【扬州交警】您的小型汽车苏K059GH于2018-11-0517:39在扬州市汇众岗(工农路沿山河路路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记2分)。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
申诉理由:当时前方直行通道发生交通事故,正值下班高峰期,现场交警指挥从左转车道借道行驶,烦请查看当时监控,撤除此项违章。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发表于 2018-11-20 14:13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我大队职能部门查看监控,反映属实,我大队将在你车年检前报扬州交警支队撤销,给你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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