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 发表于 2018-11-21 11:42

违章申述

尊敬的领导您好:尊敬的李**先生(女士):您所属的苏K362PL小型汽车2018/11/07 17:07:18在解放路路段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请尽快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仪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业务窗口处理。仪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当时下雨我在等孕妇上车,我有两个问题想咨询:1.我的停车位置不在门口的网格线,也不在马路上,也不在人行道上,和花坛平齐,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2.我是仪征老师,放学时能看到很多车直接停在马路边,是否属于违停?我问他们,他们都说没有收到过罚单!请问能否撤销违章!
谢谢!打扰!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发表于 2018-11-26 14:21

网友: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等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此路段禁停标志设置在东西两端的交叉路口。
    解放西路仪中门口路段停车,在南边两个停车场停满的情况下,可按照东西两侧停车区域标志和时间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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