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nyyang1992 发表于 2018-11-24 18:52

社保重复缴纳费用返还问题咨询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原本为自由从业人员,社保一直都是自己缴纳的,目前是新集镇政府编外人员,单位从10月份为我缴纳社保,但我自己已经交纳至11月,请问重复缴纳的费用可以申请返还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续呢?

市社保处 发表于 2018-11-27 16:47

根据文件规定,参保人员重复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可以将重复缴纳期间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退还给参保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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