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旋而来 发表于 2018-11-26 11:01

又涨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仪征市物价局决定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仪征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现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2018年12月12日下午2.30,仪征市物价局三楼会议室。

  二、听证方案要点:

  方案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工〔2015〕249号《关于建立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实行上游门站价格与下游民用气价格联动:门站价格上调0.2912元/立方米,按供销差率4.51%计算,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同步上调0.2912÷(1-4.51%)=0.30元/立方米,即由目前的2.3元/立方米上调为2.6元/立方米。原阶梯差价1:1.1:1.3保持不变,对二、三阶梯居民用户相应调整0.30元/立方米,分别为2.3×1.1+0.3=2.83元/立方米,2.3×1.3+0.3=3.29元/立方米。
  方案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规〔2018〕6号《江苏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要求,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购气价格+配气价格,即2.04+1.1=3.14元/立方米。
  三、听证人3人:

  吴春元市物价局副局长

  俞甦 市物价局科长

  高平 市物价局科长

  四、听证会参加人共18人

  1、消费者参加人8人:

  邵志苗    鼓楼社区  宋盛云    鼓楼社区

  胡荣军    大市社区  贾顺风    大市社区

  夏常荣    沙河新苑  顾建胜    沙河新苑

  张贵宝    仪化退管中心  常儒      仪化退管中心

  2、经营者参加人6人:

  张 扬   仪征泰达燃气公司  罗志华    仪征泰达燃气公司

  吴振泰    仪征昆仑燃气公司  刘星      仪征昆仑燃气公司

  李有明    扬州建胜公用事业公司  林丽      扬州建胜公用事业公司

  4、政府部门4人:

  张明胜 市法制办  潘明凤 市总工会

  夏开云 市民政局  郭政 市城建局


仪征市物价局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dministrator 发表于 2018-11-26 13:01

反正就是涨价呗,你只能选择涨多或者涨少

YJLW 发表于 2018-11-26 14:16

涨价是常态:lol:lol:lol

meimeng 发表于 2018-11-26 14:21

天然气去年刚涨的,起点从2.2涨到2.3啊,现在石油价格在跌啊,强制搞煤改气,很多企业的效益在变差,经济下行,天然气和水电一样只涨不跌,越来越离谱了

meimeng 发表于 2018-11-26 14:23

这是仪征物价局的涨价?不是江苏省和全国的统一行为,仪征物价局简直和燃气公司合伙涨价

lhpltd 发表于 2018-11-26 18:38

不是涨价,是钱在贬值而已,有能力的还是换点外汇吧

◇◇◇繁华 发表于 2018-11-27 13:22

有能力的赶快考个公务员,做物价局局长,钱哈哈的你说了算

◇◇◇繁华 发表于 2018-11-27 13:23

NND想涨那涨那

雨心 发表于 2018-11-27 16:38

◇◇◇繁华 发表于 2018-11-27 13:22
有能力的赶快考个公务员,做物价局局长,钱哈哈的你说了算

对。呵呵。

羊小道 发表于 2018-11-27 22:40

这帮去参加听证会的人都是党员都有良心的,实事求事还是会有的,毕竟这些燃气经营企业的人均收入在哪儿摆着,一个人均收入远远大于地方政府公示的人均收入的企业,怎么可能会让涨不让降呢?这样不是打地方政府公示人均收入虚假的脸吗?这一次会有一个不一样的惊喜?

@dministrator 发表于 2018-11-28 13:32

在会上,李达康同志,就严正指出,在座的都是从各区县,各单位中集合到一起的。是有原因的什么原因呢!大家心里都清楚。懒政不作为,白吃干饭。说句不好听的话。在座的各位是我市干部当中的残次品。我在这里说并不是有意的诬陷某位同志。我说的是一个,让人心痛的现实。

zzacca 发表于 2018-11-28 23:26

◇◇◇繁华 发表于 2018-11-27 13:22
有能力的赶快考个公务员,做物价局局长,钱哈哈的你说了算

问题是你得有文凭,才能有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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