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论坛 发表于 2018-12-3 08:59

《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12月1日实施

  为迎接《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12月1日上午,市委党史办在盛成广场举行专题宣传活动,副市长赵建芳参加活动。
  《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9月21日通过,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宣传活动中,党史办工作人员向广大市民发放《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手册以及《仪征史志》等宣传资料,提高市民对《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地方志工作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地方志工作氛围。下一步,市委党史办将以《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为契机,规范地方志工作,推进仪征地方志的编撰、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发挥地方志记录历史、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发展的作用。 (仪征信息窦 月)http://img.xxb.gov.cn/images/125/2018/12/02/P_423028_0__29981.JPGhttp://img.xxb.gov.cn/images/125/2018/12/02/P_423028_1__25490.JPGhttp://img.xxb.gov.cn/images/125/2018/12/02/P_423028_2__445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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