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视 发表于 2018-12-3 21:45

关于烟花爆竹销售人员考试的相关咨询。

市安监局领导;我是一位烟花爆竹销售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在2016年考核合格,今年又接到你们指定的一培训机构通知,在缴纳了相关费用后说之前的考核合格证已经过期,需要重新考试。请问领导我们通过考试取得了考核合格证是不是会过期作废?这次参加考试,很多题目与我销售烟花爆竹无关,因为我们在你们指定的单位进成品进行销售,有必要知道产品制作的专业知识吗?现在考试不及格,请问我能否继续从事烟花爆竹销售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 发表于 2018-12-10 10:44

“俯视 ”网友您好:
    1、“今年又接到你们指定的一培训机构通知”:仪征安监局未指定过培训机构,目前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第九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第二十四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要求其参加初次安全培训或再培训并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2、“我们通过考试取得了考核合格证是不是会过期作废”: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4号)“危险物品的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合格证(烟花爆竹属危险物品)”、“第二十五条安全合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故考核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
    3、“有必要知道产品制作的专业知识吗”: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考核试题为国家安监总局制定。
    4、“因为我们在你们指定的单位进成品进行销售”:仪征安监局未要求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到指定的单位进成品,目前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二十二条零售经营者应当向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要求零售经营者到合法的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
    5、“现在考试不及格,请问我能否继续从事烟花爆竹销售工作”: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十六条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二)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零售经营烟花爆竹。
    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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