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婕缇 发表于 2019-1-3 16:41

环南路饭小萱餐厅就餐吃出虫子

本人于2018年12月29号中午在饭晓萱花费12元就餐,途中米饭快吃完时发现一个活的飞虫,联系店家退了12元,下午不舒服,去了仪征人民医院挂号药费总共41.6元!我现在要求店家赔偿医药费41.6元,同时按照食品法赔偿1000.元
关于赔偿1000,很多人可能都认为不切实际,实际都是免单或者换菜处理,但是真要较真起来,赔偿1000是有法律依据,法条是退一赔十,十倍赔偿不足1000,按照1000计算,百度搜索可以看到法院判决,消费7元,最后拿回1007元,这个呢,我觉得店家也不可能理解,当然也不会赔偿,这个我会去法院起诉,赢了,仪征所有的饭店都要加强食品安全了,对消费者来说是好事,这次主要拿回医药费,毕竟吃坏了赔偿医药费不难理解,再说,我在那里吃了两个月,花了上千,我是没办卡,如果办卡,500.送200.,折算就是打个七折,1000.就可以少付款300元,医药费并不多,但是我也不想自己承担,毕竟到店家吃坏了,哪有自己付医药费的道理

王元119 发表于 2019-1-4 08:57

为啥但是不打市场监督管理的电话呢。

yhdc 发表于 2019-1-8 21:08

身体怎么不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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