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太郎 发表于 2019-1-6 14:09

旧房改造

本人北门沙巷有一私房(平房),房龄三十来年,年久失修,现想落地重起或房顶修善,请问需要哪些部门审批,什么手续。望告之,谢谢

市住建局 发表于 2019-1-8 17:37

网友“辉太郎”:
   您好,依据《仪征市中心城区私人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对于符合条件的危房可申请办理维修手续,具体程序是:先到房管部门做房屋安全鉴定,鉴定等级为C、D级的房屋,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土地证、房产证、房屋安全鉴定书等相关材料向政务中心城建局窗口申请房屋。相关材料审核符合要求,进行房屋维修公示,公示无异议由我局发放房屋维修意见和相关告知书,作为房屋维修的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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