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微信”顺其自然“网友残疾人补助问题
问:我2014-05月份生病开颅手术半身不遂,次年10月份补头颅手术,中途转医院康复,后长期在中医院康复中心进行康复,2015年年底回家,期间几次分别在中医院+人民医院+苏北医院检查康复,一直没有给政府增加负担,眼看不能彻底痊愈,于2018年6月10日评残疾等级,是二等级但是新城镇政府没有给我登记,也没有任何补助,荒唐的理由竟然是我个人缴纳社保。不能享受残疾人补助,生病四年半就得到当年村委会200元补助。我一个人没有办法去政府反映情况。请领导核实核查此事,个人缴纳社保难道有错?现在几年缴纳,不敢中断,请给予我答复。答:尊敬的”顺其自然“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按照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办法,具有本市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可按规定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详情可咨询市民政局福善科,电话:83417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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