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建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出成果
近日,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认定第二批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的通知》。经自主申报、县区自评、市级审核、省级评估及社会公示等环节,我市大仪、新城、新集、月塘4个镇和45个社区(村)被认定为第二批省级创业型镇、社区(村)。 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是开展免费公共创业服务的示范平台,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全民创业工作部署,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基层创业服务效能,更好地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为创业者提供零距离创业服务,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有着重要意义。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创建,是江苏省以实施创业示范引领为重点,为持续优化创业创新环境而组织开展。 近年来,我市深耕创业就业沃土,通过创建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精准实施创业扶持政策,强化各类创业培训,营造创业良好氛围等举措,大力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努力实现创业就业双轮驱动,加快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此次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效应,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周亮 巫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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