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卿卿 发表于 2019-1-29 11:34

自由职业者个税抵扣问题

税务局你好:


       我是一名自由撰稿人,平时稿费个税由受雇方公司代扣,代扣方在南京。
今年开始个税抵扣申报,本人因为自由职业身份,需要自己进行申报。


自己下载了个“人所得税”APP,填写完自己的个人资料(填写的居住工作地址均为江苏仪征)后,却并未显示“任职受雇”信息。


但是我在支付宝上查询个税纳税情况,本人在2019年之前的纳税都有记录存在。
不知道为什么在APP上却没有显示受雇方信息?


另外也想问,像本人这种情况,要申请个税抵扣,具体需要如何办理?网络自主办理不成功,是否要到仪征地税局申报,或是南京地税?

税务局 发表于 2019-1-31 11:58

尊敬的网友“九月卿卿”您好:
    可能您作为自由撰稿人,南京公司没有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南京公司仅按稿酬所得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未将您作为公司正式员工,因此在您的“个人所得税”APP上无法显示受雇方信息。
    根据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部署,2018年12月税务局对扣缴客户端进行了升级,所有扣缴单位需对本单位员工个人基础信息进行报送。如您需南京公司在扣缴税款时为您税前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请与南京公司沟通,将您的个人信息通过自然人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行报送并获取反馈,然后您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可选取通过扣缴单位扣除。
    另根据规定,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因此您也可选择在汇算清缴时向仪征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提供相关信息,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随着“个人所得税”APP升级,将来可自行通过此应用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自由职业者个税抵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