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的收费合理合法吗?
您好,最近小区物业通知收缴地面(公共车位)车位费,我想问一下,这样的公共区域(设施)物业没有和业主商量的前提下擅自做出这样的收费决定合理合法吗?另外,已经有部分业主交了车位费(地面用黄漆标了车牌号),这样的车位我们还可以停车吗?谢谢! 本帖最后由 心飘水上 于 2019-3-14 08:43 编辑本来车位还不是很紧张,都是谁先谁停,也没什么矛盾,现在搞的人心惶惶的,物业没有做调查,没有和业主沟通就自己做这样的收费决定,合理吗?如不合理,该如何制止物业这一行为?盼尽快回复!谢谢! 奇怪了,我的帖子本来是发在“部门答复”的,怎么被移到这里来了,不愿回复??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只要通过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物业可以收取车辆管理费,不是购买车位,现在老旧小区车位本来就紧张,还是早交早好。毕竟自己回来也有固定位置。 小区公共设施属全体业主!不属于物业!只是请物业来协助管理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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