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浪一生 发表于 2019-3-18 16:45

关于医保报销问题

领导你们好!
    我是月塘人,农村户口(农保300元档)2014年2月患有乳腺癌(已做切除手术,化疗8次),2017年4月复发转移,一直化疗至今(靶向22次、化疗16次),昂贵的医药费导致我把房子出售,目前医生需要改化疗方案对我的病情才能得以控制,用了一种化疗药名称:“马来酸吡咯替尼片”(这种药不在医保范围内)每次是2瓶费用19920元,请问这种费用可以走哪种途径报销,我是“低收入家庭”(有低收入证)盼领导回复为感!

仪征医保处 发表于 2019-3-22 15:53

贵网友:
    根据扬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不在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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