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51510960 发表于 2019-3-22 18:02

交通违章存在问题!请帮我解决下!

【扬州交警】您的小型汽车苏KD827N于2019-03-07 23:49在扬州市西沿岗(西园路与沿山河路交叉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的违法行为(记6分)。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当时汽车停住了,也没有开过去,至少这个违章闯红灯还缺第三张照片吧?如果这个违章存在问题,请帮我消除!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发表于 2019-3-27 09:43

网友:

      你好!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09)4.3.1规定: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应记录机动车闯红灯过程中两至三个位置的信息以反映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过程。第一个位置的信息应能清晰辨别闯红灯时间、车辆类型、红灯信号、机动车车身未越过停止线的情况;第二和第三个位置的信息应能清晰辨别闯红灯时间、车辆类型、红灯信号和整个机动车车身已经越过停止线并且在相应红灯相位继续行驶的情况;并且至少有一个位置的信息能够清晰辨别号牌号码。
    你车于今年3月7日23:49时在市区西沿岗闯红灯违法,经我大队职能部门核实,事实清楚。你所反映的车子要开到路对面才能认定闯红灯,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那是社会上的误传。
    请谨慎驾驶,注意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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