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无上11 发表于 2019-4-6 00:54

士兵转业安置

我想咨询下今年仪征符合条件的转业士兵安置政策是怎样的?是如何定义事业编和企业编的!谢谢

仪征市民政局 发表于 2019-4-9 08:44

网友至高无上11:
你好,该贴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答复如下:
我市退役士兵安置,依据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省、扬州市年度安置工作文件进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由安置办、人社局、纪委等部门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对退役士兵服役档案进行统一阅档积分并予以公示,待安置退役士兵根据档案积分由高到低公开选择岗位。
我市自2016年起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6〕86号)文件要求,提供一定比例事业编制岗位用于安置退役士兵,具体比例由当年度市政府安置文件予以确认。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对象为《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如下四类对象:(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烈士子女的。
更多详情可致电05148341766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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