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小区停车位产权归业主所有!而物业没有出售停车位的资格
具体阐述一下则是:1.按公建分摊给全体业主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全体小区业主的,从法律上讲停车场产权归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如果小区业主需要购买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话,应同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经业主委员会授权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2.占用共有道路停放汽车的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绿地等场地,用于停放汽车。按照《物权法》,这一部分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产生的收益由业主和物业双方协商分配。3.地下人防车位,归国家所有。地下人防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既不归业主,也不归开发商,属于国家所有。但是,业主有使用权,缴纳管理费即可。虽然规定已经出台,但是实行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物业的各种各样变相的阻挠,所以,在法律的层面上,我们大可拿起法律武器给自己维权。拿仪征地区来说,帝景蓝湾、宝能、碧桂园、玫瑰园等等小区都存在售卖地下车位的现象,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侵害广大业主权利?! 居然没有人关心这个问题,看来咱三四线城市的人法律意识不强啊。。。 归根究底,是行政监管缺失的问题! 那能怎么办呢?不买没得停 有产权的车位可以买卖,没产权只能租吧?我的理解不知对否? 你们理解的都对、你们也很懂法,不过你们不懂社会、你们不懂体制。 支持!!!!这么小的城市一个停车位售价十几万不合理。 玫 发表于 2019-4-8 19:30维护业主们权利,还是买的人多数~
我知道的,帝景蓝湾都是人防车位,只卖不租,还有人买! 亿米阳光 发表于 2019-4-11 08:47
支持!!!!这么小的城市一个停车位售价十几万不合理。
13万+,今年集体涨价! 房价翻一翻 发表于 2019-4-10 17:37
你们理解的都对、你们也很懂法,不过你们不懂社会、你们不懂体制。
是我们这个城市人们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强, 亿米阳光 发表于 2019-4-11 08:47
支持!!!!这么小的城市一个停车位售价十几万不合理。
价高不是问题,问题是混乱的物业市场 房价翻一翻 发表于 2019-4-10 17:37
你们理解的都对、你们也很懂法,不过你们不懂社会、你们不懂体制。
还是要加强维权意识,业主也要团结 物业的问题数不胜数,怎么办呢?其实政府部门明明是可以监管好的、社会就这样、至少我是认命了。 车位价格这么高,实在太疯狂 说怡人花园的车位准备涨到14-15万元,我不准备买了,到时候没地方停,让物业把我的车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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