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nyahoo 发表于 2019-5-6 19:58

独生子女补贴“特殊扶助” 的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

您好,经获悉,老年人独生子女补贴根据仪卫计政法【2019】1号文标准执行,分为“奖励扶助”和“特殊扶助”两种 ,麻烦请问其中“特殊扶助” 需要具备哪些申请条件,具体补助金额又是多少? 感谢!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表于 2019-5-7 16:51

网友“tianyahoo”: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独生子女补贴特殊扶助的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问题,现答复如下: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简称“特别扶助”。“特别扶助”对象是:我市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女方年满49周岁;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3、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4、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5、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等级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扶助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不满60周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特别扶助对象,扶助资金分别为每人每月500元、600元;年满60周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特别扶助对象,扶助资金分别为每人每月700元、800元。如有疑问请咨询市卫健委政策法规科,咨询电话:8086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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