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间沙、十三爷 发表于 2019-5-13 09:54

关于村干部是否属于职工的问题

请问村干部是否属于职工,能否成立工会并享受工会福利待遇,如何做?

仪征市总工会 发表于 2019-5-17 15:52

根据《工会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具体可以咨询市总工会组织部:83466826,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83452482。

仪征市总工会 发表于 2019-5-21 15:21

1、行政村可以建立工会组织。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2018年10月26日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社区和行政村可以建立工会组织。
2、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可以加入村工会组织。根据《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第一条 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我们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如需建立工会,请与所在村的上一级工会组织镇级工会联系,由他们负责指导并给予批复。
关于会员享受工会福利待遇的问题,请参照仪工字〔2018〕23号转发《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有收有支,确保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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