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yzzxf 发表于 2019-5-13 13:23

关于瑞福苑阳光房问题

镇领导好,我是瑞福苑小区住户,我们小区为安置小区,而且每户都有田地,有许多农耕器具无处放,想在院子里搭建个阳光房停放电瓶车等,现在城管说阳光房可以搭但要求相连两户统一,不影响整体美观,对此我们表示理解,但搭建样式说给我们公示样板,可到现在也没有公示图片,现在小区多家己自行搭建临时蓬,既不美观又不安全,请问领导何时能出示样板图?还是由我们自行搭建不要求统一?因为房子底层较小住户都希望搭建阳光房,请领导给予关心!!!还有小区北面大塘因无人管护,杂草从生,垃圾袋漂浮,就像垃圾塘,是否可以安排人员淸理一下,从农村环境治理来讲,影响镇容,影响大马集形象,望领导实地查看。

马集镇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19-5-17 17:11

您好:
      经了解,城管部门无权也没有越权批准马集瑞福小区住户在院内搭建阳光房。按照《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未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行为,属违法行为。对于违法搭建的阳光房,城管部门将依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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