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xmuggws 发表于 2019-5-26 11:44

关于老电视台宿舍楼落水管的问题

    我购买了老电视台宿舍楼(工农南路39号)的顶楼的住房一套,房顶的几个落水管都不通畅,而且南面高,北面低,一到下雨天,所有水都从北面的落水管留下,由于雨水多,导致落水管冒水。毫不夸张的说,老电视台宿舍的房顶可以养鱼了。电话咨询12345,12345拒绝受理,答复是老电视台宿舍属于电视台管理,电视台有专门的机构专门的人负责打理老电视台宿舍的事物,让我和电视台联系。我们不熟悉电视台的处理事件的流程,也不是电视台的员工,请问仪征市文广局,我该怎么办?这件事还能不能处理?
    我建议:电视台的相关部门,必须处理好这个问题,不能因为电视台宿舍已经卖给私人了,就拒绝履行自己的职责,难道电视台相关部门的职责就是催促我们按时去电视台财务交水电费和垃圾处理费?落水管不是私人财产,是公共部分,我们的房产证并没有包括落水管所在的大通道,这一块完全属于公共部分,应该由电视台承担相关维护、保养的义务,建议电视台相关职责部门,对所有落水管进行全面的清理。
   请相关领导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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