吖吖123 发表于 2019-5-27 17:55

店招应该不应该整改

金阳光二期11#楼101店店招上面超出二楼平台一部分,影响美观也影响二楼视线,在二楼平台有招牌支架,还存在安全隐患,物业和店主协商无果,请问城管局这怎么处理?

仪征市城市管理局 发表于 2019-5-31 17:20

尊敬“吖吖123”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对该户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该户按要求办理店招手续。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店招应该不应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