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好友 发表于 2019-6-3 08:09

房产证加名问题

现有一住房,为我父母名字,二人共同共有。现准备加上我的名字,并且需按份占有(为了小孩上学,本人需占51%或以上),请问贵局,可否办理,如何办理,收费如何,请予答复为感!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表于 2019-6-10 16:34

网友您好:
      所谓加名,实为其父母房产部分转让给子女。该事项的办理需申请人(父母、子女)提交以下材料至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转让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4、证明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材料(买卖契约或赠与合同)等; 5、完税凭证;6、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包括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产平面图、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等)。收费是收工本费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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