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933629 发表于 2019-6-4 10:51

关于身份信息被冒用的申诉

本人在2018年4月份在十二圩开发区扬州科沃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试用期工作了不到一个月,因不适应工作环境办理了辞职手续,几天后和劳务公司签了劳务合同在汽车工业园上班至今。在2019年1月份公司安排统一注册使用个税APP,我发现我有同时受雇于两家单位的信息,一个是现在劳务公司,一个是科沃公司,在线申诉后科沃公司信息被取消。但在五月底我手机接连收到两个短信,说我在2018年同时有两份收入,需要进行个税申报,就是说科沃公司在我离职后仍然用我的身份信息进行工资发放或进行财务活动,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处理?

税务局 发表于 2019-6-5 13:44

尊敬的网友“18921933629”您好:
    请按以下方法操作:点击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在登录界面选择自然人用户,点击下方"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人所得税等)"进入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点击左下方江苏税务特色应用中的“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收入额和已缴税款系统将自动带出(未注册用户可下载个税APP使用人脸扫描注册方法注册后,使用APP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报系统)。若确实存在扬州科沃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冒用情况,请向新城税务分局申诉,联系电话0514-8364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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