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惑于美丽
诱惑于美丽 生活需要有对美的态度,不管你需不需要拥有她,只要觉得她美,欣赏即好,无关情色! 节前前,有友人归国,途经苏州,大约有一年没有见面了,本来想着好好的喝几杯的,可惜身体有恙,未能推杯,饭间还说道未能与他喝酒成为我今年的憾事。酒后,在平江路一间枕河的茶社,在昏黄的灯光和金骏眉的氤氲中说起生活,谈起电影,聊起心态,自是惬意。席间,我总觉得缺少点什么,或许在那样的夜里再来点抒情的吉他声会更好点。存在于画面之外 我或许是感性的,常常跳出当时存在的空间去看自己,神情、对方的神情、姿势、环境、手势动作等,有时候会觉得很美,原因是说不出的,倒不是视觉上的刺激,只觉得那样的一份舒服与淡然我很享受。谈话中,谈起大学的生活,我说,大学或许只是教会了什么是美。其实说的很笼统,但是细细的体会,世间的一切都可以用“美”与“不美”来衡定!故人、枕河茶社、烟草、话题……那一刻,我觉得很美,美的我忘却了时间,忘却了疲惫,忘却了明天。 喝的金骏眉褪去了颜色,抽的临河小楼飘满烟雾,午夜的时候,退去铅华,一行四人走在寂静的夜里,很安静,很开心。那一刻,我觉得很美,很美。游离在神往中 有很多的地方我都很想去,但是真正前行的时候,自己却缺少了勇气。苏州之于我便是这样,我在梦里、文字中多少次神往徜徉,流连驻足,体会苏州之美,于水,于桥,于人家。可是,我真正来到这座城市的时候,我便再也没有做过那样的梦。或许古语“闻景不看景”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吧。有时候对一个地方的向往只能停留在精神层面,那是一种牵动你神经的,空闲时能补白空虚的向往。我承认那是美的,只是没有具体的物质形态,不可见,只能是感知与体会。过眼即是拥有 前几天胡小姐问我喜不喜欢美女,我答曰,喜欢但不好色。窃以为回答的很是到位,说明了我的态度。胡小姐却不以为然。我承认,我喜欢美色,不为自己辩驳。美好的东西我都喜欢,可能会去多看几眼,心里上舒坦,也不去追求,看过就可以了。用我的话说就是:过眼即是拥有。这样的人生态度却被许多人讥笑为虚伪。呵呵,独善其身吧。 我谈“美”,可能还不到火候,那是徐放鸣谈的。但是我可以谈我自己的感受体会,我可以说出喜欢的色彩、人物、造型。但是让我说标准,我是说不出的,感性的东西是没有标准的。这可能就是大象无形吧 自己给个定义:凡是能让你驻足,忘却的东西,有共鸣及感触的东西都是美的,只是美的地方不同。于画面之外、于精神世界、于具体形象。 是为记!有点意思 魔镜魔镜,谁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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