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者郊游 发表于 2019-6-18 12:24

四问中源商贸城第十七幢违建问题

尊敬的城管局领导同志:你们好!  本人分别于2018年8月24日、2018年12月10日和2019年6月10日在政府论坛“部门答复”栏目三次向贵局咨询:中源商贸城第十七幢业主在装饰施工过程中,在原整体两层建筑的基础上加了整体一层钢结构房屋是否属于“违建”问题,均承蒙贵局在百忙中抽时间予以了按期答复。三次答复如下:第一次答复:尊敬的“行者郊游”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目前正在依法处理该处违建。第二次答复:尊敬的“行者郊游”网友: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于9月12日依法组织拆除了三楼现浇及所有隔断墙,现三楼已不具有房屋使用功能。因消防要求,该户在一楼大厅内建设消防水池。目前该户正在外立面改造施工,因改造与审批内容不符,已要求其停工,现已停工。第三次答复:尊敬的“ 行者郊游”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再次进行现场核查,目前该户正在装修,其外立面改造有手续;二楼顶装修已要求其带相关资料到单位详细说明情况。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
  本人首先对贵局能在百忙中抽时间予以按期答复网友的提问,表示感谢!但不知道是贵局由于时间匆忙而没能看清楚本人所题的问题;亦或是贵局过高估计了广大网友,而认为所有网友:都有你们那么高的智商和文化素养,都能向你们一样将汉语言文化的博大精深理解并运用到如此炉火纯青。故本人只好第四次向贵局咨询:本人对贵局三次回复的理解是否正确。  本人对贵局三次回复的理解是:对三次回复中的红色文字部分,是否可理解为:到目前为止,该业主在原整体两层建筑的基础上加了一层钢结构房屋的操作,还是属于违建。  如果本人的理解正确,那么贵局的执法行为就显得很吊诡了,是否容易让广大网友产生如下遐想:作为一级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对待一个位于市中心的违建项目,处理的力度和信心越来越弱:先是“正在依法处理该处违建”,然后是“依法组织拆除了三楼现浇及所有隔断墙”,使得“现三楼已不具有房屋使用功能”,现在该项目基本要完工了,就变成“二楼顶装修已要求其带相关资料到单位详细说明情况“。而且还把“现三楼”(钢结构房屋)的表述换成了“二楼顶装修”,执法也从“拆除”变成“要求其带相关资料到单位详细说明情况”。贵局对上述项目的选择性执法行为,要么是受到来自上级领导的关照,要么是贵局的领导与该项目业主有利益输送,除此而外,还有什么可能??  本人相信,在当前的政治环境下,贵局的上级领导不可能关照一个违建项目,贵局的领导与该项目业主也不会有利益输送关系,可贵局的执法行为让广大网友怎么理解呢?
希贵局在百忙中抽个时间:⑴明确回答:中源商贸城第十七幢业主在原整体两层建筑的基础上加的一层钢结构房屋的操作,目前是否属于违建?如果是违建,要不要拆除?⑵告诉本人:城管局在处理城市“违建”项目时,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本人要认真学习一下,防止自己以后在不知不觉中做出违法行为。谢谢!

仪征市城市管理局 发表于 2019-6-24 16:52

尊敬的“行者郊游”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目前该户尚未来我局接受调查,我局执法人员正在核查楼顶违建情况,如有违法建设,将依法处理。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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