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教育局 发表于 2019-7-3 09:30

答“snow725”网友关于早教机构监管的问题

教育局领导。请问现在出现的那些早教机构归你们管吗?在你们那里有备案吗?本人小孩在新爱婴上国际托班,当初报名以各种吹嘘让我们报名,报名后该享受的课程什么都没有,还收我们那么贵的学费?请问有人来管管吗?

答:您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明确: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规范,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婴幼儿照护卫生保健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的业务指导。
  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将有关机构登记信息推送至卫生健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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