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缘来缘去 发表于 2019-7-8 11:13

老城区危房

贵局您好!家中老人居住在哨口巷内原气象局旁的平房内,此房由老人年轻时单位分配所得,购买后取得房屋所有权。7月5日傍晚的暴雨让这个年久的房屋暴露了重重隐患,房屋内到处漏雨,墙壁水剂裂缝清晰可见,道路泥泞。屋顶的瓦片我们可以自行翻新维护,可是墙壁呢?这是一家挨着一家的平房,拆不得,也动不得。前几年旁边东城水岸大地桩的时候已经造成了多家房屋开裂,这片居住都是老人,安全隐患岌岌可危,望给予解决。

市住建局 发表于 2019-7-10 10:15

网友“s缘来缘去”:
1、根据《扬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检查、维修房屋,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的责任。
2、反映人未写明房屋地址和联系方式,无法上门查看或联系沟通,请拨打电话8358189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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