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肥波 发表于 2019-10-28 12:45

14日,宁波5岁男孩焱焱在公园被一只泰皇脊背犬疯狂撕咬,孩子妈妈说,大腿上的肉好像不见了,除肚子没一块好肉。男孩目前仍未脱离生命危险,后续治疗费要几十万,不排除下肢残疾可能。狗主人孙某,系刑满释放人员,一到医院就骂医生:你们干什么吃的,这都看不好。在市妇儿医院,他又骂医生,小题大作。骂完医生他还骂孩子妈妈,哭什么哭,小孩能有什么事?之后,孙某两次送来了15000元钱,称自己是着急了,才一时口不择言,后续也会尽量筹钱,只是家里有3个孩子,自己又刚出狱不久,没有工作,所以也确实是非常困难。【图片】【图片】【图片】

熊猫肥波 发表于 2019-11-2 10:21

宠物是个人的,这是常识。
养什么是个人爱好。狗是个人的,依附于主人,从属于主人。由主人来负责它的日常起居及各项福利。合理的情况下,主人不可能也不应当提供超出个人范围的待遇。也就是:爱护狗狗,主人负责。个人什么条件就怎么养,没条件就不要养。
当主人过度追求个人爱好的时候,必然要靠觊觎公共资源过活,以牺牲公共资源为代价了,此时,各种冠冕堂皇的遮羞布为必须,如“文明”、“爱心”、“人类朋友”……
这充分展示了素质低下人群牺牲公共资源实现个人爱好的自私无耻的卑劣行径及伪善本质。
而这也正是城市狗患的根源和本质。

打黑除恶 发表于 2019-12-2 10:19

是人是鬼都养狗

紫色睡莲 发表于 2019-12-17 22:22

不出事都没人管

Goodbye 发表于 2019-12-18 10:09

养狗不拴狗,等于狗遛狗!不栓狗的都是祖坟被人掘的绝八代畜生!

没有好建议 发表于 2019-12-19 13:58

动物毕竟是动物,思维单一。万一某天思维短路,出了事,谁也不愿意承担,法律本身也不是很完善相关问题。至少先有绳子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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